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在急剧增加。到1999年,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已达1.4亿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人均日产生的垃圾已超过1kg,接近工业发达国家水平。
根据我国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将有一大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新建。而垃圾渗滤液是否处理达标排放,是衡量一个填埋场是否为卫生填埋场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个不合格的垃圾填埋场,就是一个大的污染源,如不及时对其进行收集、处理,将造成对地下水、地表水及垃圾填埋场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尤其是它对地下水源和土壤的污染更为严重。一些旧的垃圾填埋场由于没有采取防渗措施,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水中,造成对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其污染延续时间可以长达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一旦地下水源和周围土壤被其污染,想用人工方法实施再净化,技术上将非常困难,其费用也极其昂贵,难以实施,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的生活和生产。鉴于此,成都加杰尔环保有限公司针对“开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特点,进行了多次试验研究,并制定本方案,要求渗滤液处理后排放的水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