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要求,现将《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无限期,如对《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文胜 18026578470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雷晓林 13922113689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育军 13609647106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附图).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正文).pdf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